漯河市舞阳县检察院安防设备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4-143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舞阳县检察院安防设备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舞阳县检察院安防设备电梯项目
二、招标货物 : 电梯一台(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原件;
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商须有电梯生产厂家(须符合“投标单位资质要求2”)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可以联合有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投标,在开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等)、双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请携带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标书领取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联 系 人: 胡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27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