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书记对经济责任审计作出批示

19.12.2015  18:57

近日,漯河市委书记马正跃对《关于1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汇报》作出批示:“转纪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落实”。市委组织部部长王惠、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分别作出批示,肯定审计工作成绩,要求强化结果运用,抓好审计整改,使所有问题整改纠正到位。

2015年,漯河市审计局对28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11月底,移交4起案件线索,给予5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未经编制部门批准调整的3名人员,退回原单位。擅自借调的12名人员,正在纠正。不规范聘用的30多名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审计单位对查处的问题积极整改纠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漯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首批完成的13名领导干部作出综合评价,提出结果运用意见。一是按照《漯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移交的,由市纪委处理,并对查处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纠正。二是将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评价意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考察干部廉政情况的依据,作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9名领导干部由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联合进行谈话,领导干部和所在部门、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或作为先进表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能提拔任用,或不能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所在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