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6.09.2014  20:23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4-114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二、招标货物 :

A 包:电子警察系统3套;

高清抓拍摄像机、500万像素高清镜头、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光纤收发器、交换机、防雷器、辅材等 (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B 包:电子警察系统6套;

高清抓拍摄像机、500万像素高清镜头、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光纤收发器、交换机、防雷器、辅材等 (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投一包,也可两包都参与投标, 但不得将每包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 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 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A、B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抓拍摄像机、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 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 (分公司或办事处授权无效)。

5、A、B包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证件原件开标时查验,复印件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3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10月14日(投标人请于10月14日上午9时准时到达漯河市 临颍县公安局监控中心办公室 ,过期不候。)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先生       13939555550

注:现场踏勘方式为统一组织,不接受规定时间以外或单独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 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八、联 人: 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十、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