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女子被情敌浇汽油点燃 瞬间被火蛇吞噬
□首席记者 刘广超 实习生 崔亚丹
本报漯河讯 面目全非,大片皮肤被烧成焦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昨日上午在驻马店市某烧伤专科医院,尚有知觉的漯河市民刘某(36岁),眼角里不时流出泪水。
“她怕儿子受到伤害,才出门会见李某的。”刘某的弟弟常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10月8日凌晨2时多,猝不及防的刘某被情敌李某(41岁)用汽油泼身并点燃,全身37%面积的烧伤让她陷入绝望……
■案发:被情敌浇汽油点燃
10月8日凌晨2时许,刘某接到李某的电话:“你下楼来,我跟你说件事,今天不下来的话,我用汽油烧死你儿子。”怕事情闹大,主要是顾忌儿子安危,又担心影响父母休息,刘某按照与李某的约定,独自驾车来到辽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已在路口等待的李某手持汽油,站在刘某的车子旁边,双方吵闹僵持不下。情急之中,刘某拨通了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的报警电话。突然,李某将汽油桶中的汽油,泼洒在刘某身上,并快速用火机点燃,刘某瞬间被火蛇吞噬……
所幸此时出警民警已赶到,看到火光迅速冲到现场,民警脱下警服扑打火苗最终将火扑灭,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可是刘某全身已经多处烧焦。
■背景:当事双方早有恩怨
“我姐已经被‘小三’坑害了好几年了,现在又彻底被她害一辈子了。”常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刘某是他的大姐,之前已结婚十余年。几年前,刘某的丈夫李某某(42岁)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与女子李某同居关系长达2年以上。刘某得知此事,与李某某大闹了半年时间。今年7月份,刘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
已经离婚,为何还遭伤害?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警部门的说法是:10月7日晚,李某给刘某的前夫李某某打电话约见聊天,21时许,二人在辽河路许慎农贸市场北头见面。这时,刘某赶到二人的见面地点,与李某发生争执将李某左眼打伤。
李某因此怀恨在心,10月8日凌晨2时许,李某同刘某联系约见。在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李某乘刘某不备将汽油泼在其身上并点燃。恰好赶到现场的民警迅疾扑火,并将李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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