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湿地保护条例:游玩“捡鸟蛋”最高可罚500元

01.12.2014  10:19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等。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罢免秦玉海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接受李建伟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资料应当公开 社会大众可以查询

以前,您需要经济、文化、交通方面的有关资料,找了多个部门,也问不出来。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开的统计资料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查询,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要向社会公开。条例草案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湿地保护条例

去湿地游玩“捡鸟蛋” 最高或可罚500元

10年间,我省的湿地面积减少了3.73万公顷,这对保持水源、调节气候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东方今报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为了保护湿地,我省出台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了在湿地保护范围内的“十禁止”。

十禁止”规定:不准设立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准围垦湿地、填埋湿地;不准擅自采砂、取土、采矿;不准非法砍伐林木、采集野生植物;不准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或者排放不达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准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捡拾鸟蛋,围猎野生动物;不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不准破坏湿地保护设施;不准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其他破坏湿地生态的活动。

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都将受到处罚。比如,对于捡拾鸟蛋者,除了没收鸟蛋外,将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擅自在湿地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

我省产粮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作为我国粮食生产的核心区,我省如何确保粮食不减产、确保粮田不被占用,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明确:今后,我省将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对粮食生产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高标准粮田从事非农建设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高标准粮田。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不得在高标准粮田内建窑、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不得损毁、盗窃、破坏高标准粮田内的水利、电力、道路、气象等设施;不得擅自砍伐高标准粮田内的防护林;占用高标准粮田发展林果业、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挖塘养鱼等活动;不得向高标准粮田内排放具有污染性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人大代表法实施办法

限制代表人身自由 须经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许可

以前,在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公权机关要限制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可先由主任会议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确认。今后,这一规定被取消。

在昨天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记者获悉:我省将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代表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或在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是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书面报告。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司法拘留等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