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湖北执行“年阶梯电价” 武汉八成用户省钱

01.04.2015  11:38

      人民网武汉3月30日电 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从4月1日抄见电量起,实行“年阶梯”政策。这意味着,全年用电量打通计算后,一年内电量可结转调剂使用。据了解,武汉八成用户将从“年阶梯”当中受益,可节省幅度不等的电费。

      据悉,按照“月阶梯”电价第一档180千瓦时、第二档181至400千瓦时、第三档401千瓦时及以上的标准计算,全年阶梯各档电量标准具体划分为:0至2160千瓦时(含)为第一档,2161至4800千瓦时(含)进入第二档,第三档则为4801千瓦时及以上。每度电相应的电价分别为:第一档执行基础电价0.573元,第二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价0.05元,第三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0.30元。

      执行“年阶梯电价”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顺序,对应相关电价计算电费。对于用电量较多的用户,也许在当年前几个月使用完一档、二档电量额度后,年底月份电量就只剩三档的高电价了。“这是个让惠于民的利好消息。”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济师黄琼说,实行“年阶梯”后,从表面上看,用户在年底月份缴纳的电费会陡增,心理上会有点不适应。但实际上,在武汉市400多万户居民当中,八成用户都在二档电价以内缴费。阶梯电价由“月阶梯”改为“年阶梯”之后,全年电量打通计算,享受低价的电量额度每月不清零,年内可累积结转调剂使用,用电量较大、且月用电量波动又很大的用户,全年平均电费支出反而会下降。(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