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家乐成黄河滩上“毒瘤”惠济区开展整治行动

22.04.2017  09:11

近年来,郑州市政府先后多次发文,明确提出整治黄河滩边的违规渔家乐,却一直禁而不止,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成了污染黄河的“毒瘤”。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黄河滩区将军坝段发现,两辆大型机械正在清理河道内几艘渔家乐经营船只。据悉,这是惠济区开展的黄河水源地整治行动。

【行动】

针对黄河滩区违法经营

惠济区开展整治行动

据惠济区黄河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黄河滩区一直存在的采砂、餐饮、旅游等经营活动已经严重破坏黄河滩区生态环境。“为了保护‘城市之肾’,我们多次联合土地、河务、环保、执法等部门开展集中行动。”

据了解,从2016年至今,整治组已经对148家涉嫌违反土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下达《国土资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仓库、小作坊、违法建设200余家,总计面积41万余平方米;对抽沙设备、管道进行全部拆除。

“2017年,对33万立方米未清理完毕的沙堆进行清运,并将土地进行恢复,目前,栽植绿化树木6万多棵,恢复湿地500亩。”工作人员介绍。

【进展】

已有93%的渔船

签订协议

河南商报记者从惠济区政府了解到,目前政府已投入2500万元用于渔船征收及房屋拆工费用。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共有船只180艘,协议签订167份,完成率93%。截至4月21日,已吊出渔船118艘,完成率66%。

“虽然大部分渔民同意征收船只,不再经营。但还有部分渔民仍有抵触情绪。”整治组的工作人员坦言,在实施中,一部分在此生活经营多年的信阳息县、罗山县等外地籍渔民,渔船被征收后,如何生活成了他们最担忧的问题。

近年以来,郑州市政府针对黄河滩区的违规渔家乐曾多次发文要求进行整治,却一直禁而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安置这些渔民困难大。

【措施】

帮助渔民解决生活问题

河南商报记者从惠济区政府获悉,惠济区采取了“有偿征收经营者船只,后续帮助其就业创业和解决生活中相关问题”的思路来解决这些渔民的安置问题,考虑到现实情况及渔民情绪,目前,已协调相关单位、企业,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

“区教体局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问题,人社局帮助开展就业培训相关工作。同时,对部分想继续经营餐饮的渔民,由区工商局、商务局及相关镇办帮助其寻找合适店面,办理相关手续及提供扶持政策。”该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工作人员还强调,“计划分为两步:第一步征收经营餐饮船只,保留渔民居住房屋;第二步待渔民租住到新的房屋后,再对渔民在滩区搭建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同时给予一定的拆工费。”

【链接】

郑州市曾多次发文要求

整治黄河渔家乐

2009年8月,郑州市政府就印发《郑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将拆除或关闭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并限当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1年9月,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区,并采取了先行拆除广告、不经审批或审批后证照不全予以取缔、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的渔家乐业主10天内搬离等整治措施。

2012年2月20日,郑州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再次明确,郑州市将取缔黄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对二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进行整治,于当年6月底前整治到位。

2013年8月,针对花园口渔家乐问题,惠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治理,并提出了“污水入池、厨房上岸、鸡鸭入笼”要求。

2014年6月25日,河南省环委办发布挂牌督办通知,要求在同年9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2015年6月24日,郑州市政府下发了文件,要求8月16日前,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及周边黄河滩区内,渔家乐饭店、观光船等违法建筑和经营项目要全部清理。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