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四月份渑池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

12.06.2016  16:16

2016年元至四月份,渑池县社会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增长的总体发展态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054万元,同比增长1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三。其中,限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058万元,同比增长7.8%,比上年同期回落6.7个百分点。

一、消费品市场 运行特点

(一)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增速同比回落。1-4月份,渑池县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058万元,同比增长7.8%,比上年同期低6.7个百分点,回落趋势明显,进而影响到总体消费品市场的稳步增长。

(二)居民收入水平有待提高,消费动力略显不足。决定消费需求的最主要的因素是收入水平。有收入才有购买支出,收入的变动会使居民对物品的购买和服务的购买发生变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势下,居民收入受到影响,消费信心明显偏弱,消费增长缺乏动力。

(三)限额以下企业经济发展较快,占商品消费零售总额比重提高。在“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引导下,限额以下企业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经营灵活、方便快捷的自身优势,适应消费需求、开展特色经营,为繁荣市场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4月份,渑池县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3996万元,同比增长18.2%,高于限上企业10.4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份额达到57.4%。

(四)宏观政策,经济形势影响限上住宿餐饮业。近两年由于受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冲击,社会各界掀起厉行节约的热潮,减少了各项餐饮接待活动,渑池县上规模大中型企业和大个体酒店宾馆的营业状态也相对低靡。

二、促进消费品市场增长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大对小进限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各小进限企业的实力,使小进限企业和个体户做大做强,保持持续性的增长态势。

(二)拓宽致富途径,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大力增加居民收入。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居民消费能力取决于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和支出预期等因素,要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一是需要政府因地制宜发掘致富项目,扶持居民创业;二是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工资增长和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做到居民收入提高和经济增长同步,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只有在收入水平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居民的消费潜力才有条件释放出来。

(三)引导住餐餐饮业结构调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市场变化。当前,餐饮消费“平民化”时代已悄然来临,要引导大型住宿餐饮企业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转变经营方式,适当降低消费标准,推出个性化服务,加快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大众餐饮、推进餐饮业的连锁化经营,发展品牌餐饮和特色餐饮,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