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组织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大检查活动

04.02.2016  12:01

节日期间市场产销两旺,是涉及清真食品不稳定因素的易发期、多发期。为规范节日期间全省清真食品市场秩序,提高清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证各族群众欢度佳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省民委于近日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市场大检查活动。

此次大检查活动从2015年12月28日开始,到2016年2月15日结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市级督导、县区自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象包括全省所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加工企业、清真餐饮饭店、城乡集贸(批发)市场及各类超市商店及仓(冷)库、摊点等单位和个人。检查范围涵盖清真食品生产(屠宰)加工、制造、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

检查活动突出了五个重点,即:清真食品牌证管理和市场牌证悬挂情况、城乡集贸(批发)市场的清真肉食品是否符合清真食品要求、各类清真餐饮饭店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及违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现象、各地群众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类涉及清真食品问题和举报线索是否得到依法妥处。

省民委要求各地在组织实施大检查活动中,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横到底、竖到边的全覆盖、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不漏一家。二是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发挥媒体作用营造气氛,为检查活动扩大影响。三是要采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加强社会监督。四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公安、工商、城管和食品药监等部门及伊协、清真寺的配合,组织辖区清真食品监督员参与,开展联合大检查。五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相关制度,要严于自律,检查中确保不发生任何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自觉维护民族工作干部形象。

为保证检查效果,加强各地学习交流,省民委组织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民族部门进行编组,实行互检互查。同时,还邀请省清真食品行业协会和省中原清真食品认证监制服务中心有关专家,组成两个小组从1月27日起,分赴清真食品管理任务中的县市进行暗访和抽查。

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按照部署,广泛深入开展节日期间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市场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