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落实审计整改力促天更蓝水更绿

26.09.2017  21:57

清丰县审计局在实施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县环保局在排污企业管理中存在监管不力,以收代管的问题。经查该局2015年、2016年收取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排污费计177035元。清丰县审计局依法对县环保局该项问题做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完善企业排污行为的建议。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对查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论证出台了《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排污企业排查的实施意见》。并立即着手对县域内企业采取分批、分组、分片、定人检查的措施,加大对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转及其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排污企业排查的实施意见》推行后,县环保局对县城区域内的一百余家企业首批进行排查,并对企业排污现状建立台账进行现状动态评估,并根据企业排污治理情况实时更新,确保审计整改后对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监管,还清丰人民以碧水蓝天。


清丰审计助推乡镇清理往来款项
近日,清丰县审计局在对高堡乡2016年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存有往来款项249.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