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教育资金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12.12.2017  04:35

近日,清丰县审计局在对教育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部分中小学生均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购置办公用品未建立登记领用台账,购置办公设备未经政府采购,公用经费使用未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等问题。对此,清丰县审计局向县教育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县中小学负责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出台了《教育系统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台账》、《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确需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严格按照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的三项协议供货单位进行实施。制度规定的落实使教育公用经费安全有效的使用,较上年同期节约公用经费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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