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10岁女童被村民强奸带到家中 深夜才放走

29.02.2016  08:36

  核心提示|7岁孤独症女童被猥亵,130万孤儿救助金成“唐僧肉”,高三“乖乖女”偷老师苹果手机……

  昨日上午,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精品案件评审会在省检察院举行,现场公布从全省各基层院推选的案件20例。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留守、流动等“困境”未成年人成犯罪多发群体。

  他们受到了伤害,他们伤害了别人,都会让人心痛,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这个社会的未来。目前,我国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3亿多。2015年,省检察院对340名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失足

  案例2名17岁少年偷泡面、钞票和藏獒

  20个案例中,涉及未成年人偷窃的比较多。

  2014年12月20日,淅川县17岁少年小余偷偷躲在一农户小吃店餐桌下,趁其休息后到厨房偷吃3碗泡面,并偷走750元现金。

  同样17岁的沁阳市的小商,在与朋友骑摩托车玩耍时,一时兴起,到猪场偷狗,被人发现后狼狈逃窜。经鉴定,所盗狗为藏獒,价值4133元。

  案例陪老师逛街时高三“乖乖女”偷走老师iphone5

  2013年8月,刚升入高三的小香在陪老师逛街的过程中,将老师背包中的iphone5盗走。老师报警,警方很快将目光锁定在小香身上。随后,尉氏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小香告诉承办人,同学们都有手机,她也想有一部自己的手机。

  承办人了解到,小香在学校担任过班干部,学习成绩较好,谁也没想到,“乖乖女”会将“黑手”伸向自己的老师。

  分析留守、流动等“困境”未成年人成犯罪多发群体

  几名少年犯了同样的“”,经调查,他们的冲动,与家庭关爱的缺失有着密切关联。

  其中,小余随继父生活,但继父却不愿担当监护责任,他辍学后无所事事;小商的父亲是大车司机常年在外奔波,母亲务农疏忽管教。而小香的父母也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经济条件一般,小香虽然学习不错,但虚荣心、攀比心强才导致错误的发生。

  汝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从众多案例分析,留守、流动等“困境”未成年人成犯罪多发群体,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缺失,导致这些少年如同“脱缰野马”,不知法,不敬法。鉴于孩子们的特殊原因,淅川县检察院、沁阳市检察院、尉氏县检察院等分别对上述几名少年附条件不起诉,给予心理疏导,提升其法律意识,并从生活上帮助他们。

  其中,一名少年被推荐去做技术工人,目前月薪可达6000元以上,已能自食其力;小香在10个月的考察期内参加高考,考上一所重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