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状告金龙鱼转基因配料并不明显

23.12.2014  03:45

  记者沈婷婷报道:12月18日,深圳市民赵女士状告金龙鱼转基因配料并不明显一案在深圳市罗湖法院开庭。在诉状中,赵女士提出主张,要求使用了转基因原料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产品在瓶身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为转基因产品,安全性尚存争议,请谨慎选择”字样。

  赵女士今年8月21日在深圳一家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瓶金龙鱼1:1:1食用调和油,回家后发现此油居然是转基因大豆产品。赵女士认为该超市未设置专门的专柜来销售转基因商品,而是将转基因商品混在非转基因商品之中,且金龙鱼只在配料构成上以极其微小的字体,在消费者极易忽略的瓶身处标明此产品“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