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委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督查

06.03.2017  23:02

为促进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16年年底至2017年1月,河南省民委成立6个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及时反馈等形式,对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逐一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多策并举,推动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全省民族领域保持团结稳定,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一是统筹推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地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15号)精神的文件,一些地方还印发责任分工方案,在政策措施上实现突破和创新。二是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法律援助站、民调会、民促会、回汉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900多个。郑州、漯河等地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各族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全省18个省辖市、3个直管县(市)(兰考、滑县、永城)民族工作部门实行了委员制,更名为民(宗)委,建立健全了民委委员制度。新乡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自2006年开始,连续十一年召开高规格的表彰大会,每年拿出3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各地按照省民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焦作孟州市桑坡回族村与柳湾汉族村结为金兰友谊村,立碑铭记民族团结、世代友好。博爱县大新庄回族村与沁阳市邘邰汉族村结为社亲,“邘新社亲”被列入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免费救治新疆少数民族脑瘫患儿,已经成为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典范,得到俞正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三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郑州市近3年来共向民族聚居地区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0余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50多个,惠及各族群众10万余人。洛阳市、漯河市等地民委委员单位帮扶民族村发展,焦作伊赛肉业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方式,直接带动6000多户回汉族农民就业致富。全省民委系统先后投入资金约1.5亿元,帮助贫困民族聚居地区各族群众扶贫攻坚,少数民族贫困村从49个下降到30个,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从7.9万人下降到3.9万人。全省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项目15项。2018年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在积极筹备,为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民运会做好预演、奠定基础。四是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各地在证照办理、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急难救助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力支持和帮助。南阳市镇平县帮助新疆籍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了就学、就医、语言交流“三不愁”和就业、居住、出行、合法宗教活动“四保障”,得到了俞正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各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止针对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区群众歧视性做法的检查督查,防止和纠正出现违反民族平等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错误做法。五是积极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省民委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出台文件,落实了豫发〔2015〕15号文件“党政机关要有计划地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规定,拓宽了少数民族公务员的“入口”。截至目前,全省省辖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共有9名少数民族干部,4个少数民族人口10万人以上的省辖市党政班子均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3个城市民族区和21个民族乡(镇)均配备有少数民族正职干部。

在督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对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地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不够深入,措施陈旧,形式简单;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缓慢;少数民族企业底子薄、基础弱、规模小、竞争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有的地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少数民族丧葬瘗地缺口较大;民族工作基础薄弱问题普遍存在,工作任务重的县级民族宗教部门存在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有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尚未按照要求配齐。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民委逐一向各地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省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导各地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稳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扎实做好承办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涉疆服务管理,持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向组织部门建言献策,争取在2017年部分地方政府换届时完成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任务。

目前,省民委已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呈报专项检查报告,起草对省直部门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省直单位责任分工情况开展督查的方案,争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