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吨液化气槽车闹市侧翻 开封消防联合多部门成功处置

21.04.2015  10:38






      4月16日中午,开封尉氏县南环天泰转盘旁一50吨液化气槽车发生侧翻。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公安、交警、防爆、消防、安检等多部门联合奋战10小时成功将此次灾害事故处置。

      4月16日12时49分,尉氏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县南环转盘天泰购物广场对面一辆载重50吨的液化气罐车由于转弯时速度过快发生侧翻,液化气极有可能泄露。尉氏县消防大队立即实施一级出动,教导员庞永山、大队长周鹏带领大队全体官兵,出动3部水罐车1部泡沫水罐消防车赶赴现场实施处置,同时,第一时间向尉氏县委县政府、开封市消防支队、尉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汇报,110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公安、交警、120等联动单位赶赴现场。

      初步勘察,方圆一公里安全受威胁。到达现场后,指挥员立即组织现场侦查,一辆车牌号为陕E52791的大型槽罐车,侧翻在正在检修的南环转盘旁边,车辆驾驶室已损坏严重,车辆长近20米,挡风玻璃掉在地上,被摔的粉碎,司机腿部受伤,已被120送往医院急救,液化气罐未被损坏,未发生泄露,车辆右侧加油箱内柴油缓慢泄露。经询问得知,如果对事故车辆进行倒灌,极易发生爆炸事故,只有在充分冷却的同时,使用吊车将车辆吊起移动到安全地带处理最安全。如果处置不当,一旦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方圆1公里内房屋将全被震踏,整个尉氏县城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迅速行动,消防官兵打响“第一枪”。大队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并作出部署:一是立即通知尉氏县电业局,以现场为中心1公里范围内的电源全部断掉;二是立即组织疏散小组,尉氏县公安局抽调交警、防爆两个大队近150人对以事故为中心1公里范围内所有场所展开地毯式搜索,所有人员全部疏散,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三是在事故车辆北侧单布置一辆水罐消防车、单干线出一支水枪对气罐南侧和车辆底盘进行冷却,在事故车辆东侧布置一辆水罐消防车,单干线出一支水枪对气罐东侧进行冷却,25吨重型水罐消防车停放在事故车辆北侧,双干线出一支水泡对气罐实施冷却;五是供水组利用泡沫水罐消防车从附近的尉氏纺织厂、天隆纺织厂运水供水的同时,在天泰商场内部,利用商场室内消火栓出两条干线向重型水罐车供水;六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调集重型吊车赶赴现场,同时,准备好起吊时所需的棉被等物品。

      情况危急,党政领导亲临现场指挥。13时10分,尉氏县正县长级领导干部李新敏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13时30分,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吕进波赶赴现场,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各警钟开展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13时50分,尉氏县政法委书记胡师民到达现场,指挥救援行动。

      14时10分,县政府应急办紧急事件联勤指挥部到达现场。

      14时15分,3辆吊挂吨位为25吨、1辆吊挂吨位为35吨的重型吊车赶赴现场。

      在现场情况基本控制之后,大队长周鹏冒着随时都有漏气爆炸的危险,带领官兵深入现场,对妨碍槽车起吊的结构、车辆的电瓶、油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了清理,同时,不间断对侧翻的槽罐进行冷却,防止意外发生,为事故处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9时30分,单位液化气公司负责人带领单位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大队处置事故。

      实施救援,过程“一波三折”。经商讨,将现场作战人员分成三组,灭火组在事故地点东侧布置一辆25吨重型消防车,双干线出两支水枪向在槽车东侧对该槽车实施冷却,在事故点南侧布置两辆水罐消防车,双干线出均单干线出一支水枪在槽车西侧冷却,城市主战消防车在事故点西侧,对现场实施照明;起吊组由4名吊车司机和一名指挥人员组成,在事故车辆的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角,北侧两个吊车负责将槽罐吊起,南侧两个吊车拖起车辆底盘放置在起吊过程中发生碰撞引起事故,四辆吊车协调缓慢将事故槽车吊起扶正;消防大队、安监局、交警队分工协作,负责将绳索固定在槽车底盘和槽罐上,配合槽车做好起吊工作,随时观察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多方协作,“定时炸弹”被成功拆除。19时50分,战斗正式开始,各部门分工协作,按照事前设置好的部位,利用铁绳索将槽车逐个固定,在铁绳索和槽罐之间垫上被水浇湿的棉被,同时,消防大队战斗人员全部到位。指挥员命令,迅速出3支水枪,1个消防水泡同时对液化气罐实施冷却,同时,4辆吊车分工合作,2辆车吊起液化气罐,另两辆车平衡侧翻车辆,缓慢将液化气罐平放至路面,成功将事故车辆处置。在对罐车进行拖拽过程中,官兵利用水枪对液化气罐进行持续冷却,直至将液化气罐缓慢放置在安全地带。

      22时06分,事故车辆移交警大队处理,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