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14年冤屈何时昭雪

01.06.2019  22:01

边某峰家住安徽涡阳县临湖镇边庄行政村,于1994年高中毕业,1995年被聘为临湖镇边庄小学教师,1999年9月被解聘,代课4年送出8名大学生。自2005年至今一直不断地反映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能引起重视,为其冤屈平反昭雪。

  据边某峰反映,2000年,通过内招他被聘用到涡阳县标里镇信用社负责记账和稽核工作,当时他和信用社虽有实际用工关系但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信用社也没有为他交社保。

  2004年,原信用社领导因经济问题被查处,由于边某峰与该领导有亲属关系,单位要求他避嫌,无奈之下他只好暂时回家避嫌。2005年,新上任的领导又通知他回来工作,要他将之前的贷款收回。

  边某峰将自己发放的贷款全部收回,此后信用社再也没有让他工作,但自2005年8月至今,也没有任何人向他书面或是口头通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边某峰认为信用社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他说,当时为了避嫌需要,自己只是暂时回避,自己和信用社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既然没有任何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视为一直存在。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年来边某峰一直不断的上访、诉讼,要求补偿参加工作至今应得的工资、补缴社保。但边某峰的要求却被否决了。边某峰想不通,为何信用社里因经济案被判刑的孙某、程某伦都能重新回去工作并转正,而自己却要遭受不公正对待。

  除了劳动关系以外,边某峰认为自己购买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鸿泰保险被强制退保一事不合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3年4月,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购买鸿泰保险任务,标里镇信用社为包括边某峰在内的10位职工从本社贷款22.5万元购买保险,其中边某峰贷款1.5万元买保险。

  后来因这22.5万元涉及当年的经济案被保险公司退款,边某峰等人的保险也被退保,此事边某峰认为不合理。他说,虽然当时是从信用社贷款1.5万元买保险,但后来他偿还了这1.5万元的贷款,既然已还款凭什么退保。更何况退保需要签字,而自己的退保单上却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由别人代签,保险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此外边某峰还反映当初参加工作时,县联社要求每位代办员上缴8000元保证金,后因这笔钱违规退回到每位代办员所在的信用社,由信用社退回给本人。但边某峰却一直没有拿到这8000元保证金。

  因家庭生活困难, 2014年,边某峰托人赊下一辆三轮车拉人赚钱来维持生活,恰遇政府为规范管理取缔三轮车,对此他也表示理解,但不理解的是别人的三轮车后来都补钱了,可他借来的三轮车被扣压到现在既没放也没补钱,他认为这么做是打击报复行为。

  2015年10月9日,因妻子生活不能自理,一个人在家不放心,边某峰带着妻子到县联社讨要说法,县联社理事长给当时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黄卫国打了一个电话,黄卫国就强行把边某峰拘留了,把其妻子送到了县医院。

  2017年3月边某峰到北京上访,反映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涡阳县公安局在其回到涡阳后将其拘留十天,边某峰的妻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时全由边某峰照顾。

  边某峰家庭生活非常艰难,两个孩子一个刚参加工作,一个还在在上学,妻子瘫痪在床住进重症监护室不能自理,遇到好政策为他们家解决了低保和廉租房等生存问题,边某峰说非常感激国家、感谢党的好政策,但他的低保金却被克扣,后来在他的多方呼吁下虽然补偿,但边某峰认为,扶贫是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无故克扣低保金性质非常恶劣,应该严肃查处。同时他也特别希望当地政府能尽早解决自己的工资、社保诉求以及鸿泰保险一事,还给自己一个公道。

  边某峰所反映的问题看似都是一些个人的小事,但这些事却关乎一个家庭的生存幸福,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涡阳县相关部门和领导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小事抓起,时刻关心群众利益,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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