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妈涉黑团伙":平均年龄50岁、最年长者70岁

20.07.2017  15:32

平均年龄50岁、最年长者70岁,公然采取辱骂、脱衣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威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连日来,河南商丘睢阳区“大妈涉黑团伙”引发关注。

睢阳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大妈涉黑团”成员超30人,插手各类纠纷非法牟利,涉案29起,遍及商丘及周边县市。日前,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处主要成员2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此案负责人、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新城派出所警官李春光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妈涉黑团伙”具备涉黑涉恶团伙特征,社会危害性大,不能因其成员的特殊性而进行特殊对待。

“工程纠纷查出幕后组织”

新京报:怎么注意到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

李春光:一开始是一起民事纠纷,去年1月份,辖区内的一个建筑工地施工方报案,说遭遇一群人扰乱施工,双方发生了纠纷。民警到场后发现,“扰乱施工”的人是一群中老年妇女,而且是有组织的。

新京报:以什么手段扰乱施工?

李春光:辱骂,语言非常露骨,然后就是抢夺工具,以各种手段干扰工地的正常作业。

新京报:由一起工程纠纷查出一个涉黑团伙?

李春光:应该说不仅仅是这样一起案件。2013年以来,警方多次收到类似警情,而执行这样的“任务”的,都是中老年妇女。通过调查,我们将多起案件进行串并、对比,发现实际存在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伙。

“每人每场200元左右”

新京报:组织的结构是什么样的?

李春光:调查显示,组织成员一共有30个左右,大部分是女性,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经70岁了。平时,这些人都没有正式工作,依靠电话互通消息,然后帮人“撑场”。

新京报:这些人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李春光:有一个组织者,姓胡,也负责策划。这个姓胡的主要负责接活,一般是债务纠纷或者工程纠纷,还有就是医疗事故,俗称“医闹”。组织这些成员去闹事,主要的形式是脱衣服、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

新京报:参与人员能够得到什么?

李春光:一般的成员按场次结账,每场200元左右,领头的多一些。如果去外地“出差”,报销来回路费、包食宿。如果有人因此进了派出所,出场费会高一点。

“不能因为年龄性别特殊对待”

新京报:抓获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李春光:其实抓获过程并不是很难,主要成员都是中老年妇女,没有反侦察能力。知道名字,找到地址后,就能一网打尽。

新京报:怎么看待对于组织定性的质疑?

李春光:警方认为,这样一个团伙,目前查明的寻衅滋事案件有29起,范围包括商丘市区和夏邑、虞城等县,插手各类纠纷非法获利,社会危害性大,已经具备涉黑涉恶团伙的特征,不应当因为其成员的性别和年龄加以特殊对待。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