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5.03.2015  18:20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201503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七辆消防车。本项目分为六个包:

A包:普通水罐消防车2辆

B包: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辆

C包:32米高喷消防车1辆

D包: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

E包: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

F包:云梯消防车1辆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3C认证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   3月 5 日至2015年3 月 13 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C认证、检验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A4纸)。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3 月2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东城区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 许昌市莲城大道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4-2989119转66032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513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4-609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