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12.12.2014  15:00

豫安委办﹝2014﹞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省政府安委会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省消防总队政委李存安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亓延军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敬红

副  主  任: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王建刚

省消防总队司令部参谋长张修栋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韩建平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二处处长刘齐

成          员:省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孟勇健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赵伟刚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监督管理处处长刘新兵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宣传处处长康建国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毛捍东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张杰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肖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宣传处参谋马家辉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法制处工程师孟庆伟

省消防总队司令部办公室参谋王学飞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监督管理处参谋于领

二、办公室职责制度

(一)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每月收集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定期筹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起草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汇报、总结等材料。

(四)结合不同时期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督办。

(五)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专刊,及时编发活动简报,交流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每月向国务院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上报一期高质量的简报。

(六)制定考核办法及标准,每月组织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协调新闻单位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八)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集中办公人员严守各项制度规定,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九)王肖、马家辉、孟庆伟、王学飞、于领5名同志集中办公,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要于2014年12月20日下午17时前报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于领(省消防总队)

联系电话:0371-666154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