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各地开展“3.15”消防产品打假主题宣传活动

16.03.2016  18:27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周口各地宣传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同时组织开展“我消费我做主”主题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周口支队和各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借机宣传消防产品打假知识,强化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产品质量意识,收到良好效果。

  3月15日上午,由周口市委宣传部、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口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我消费 我做主”——周口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会在市五一劳动广场隆重举行。支队和川汇大队组成的消防宣传小分队来到广场指定位置,摆好宣传咨询台、宣传图版及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宣传彩页。宣传人员向群众认真宣讲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识别办法、使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及配备家用灭火器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当场进行烟感报警演示。官兵还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二十条等宣传彩页。活动期间,市政府副市长张广东、市人大副主任游保峰等领导到宣传展台处看望消防官兵,询问了解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有关情况。当日上午小分队共发放消防宣传彩页350份,接受群众消防安全咨询40余次。

  同日,扶沟大队在吉鸿昌广场通过设置咨询台、直观演示、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产品识假打假常识,提高群众辨别真假消防产品能力。消防宣传人员向群众发放消防产品打假宣传资料,现场教群众如何辨别真假消防器材。通过拆卸应急照明灯等,详细向群众介绍消防产品内部结构、功能差异及危害性等,告诫群众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购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共发放各类消防宣传画册300余份,接待资料群众100余人,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余条。

  15日上午,太康大队联合县工商局开展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消防大队设置咨询台,摆放图文并茂的消防宣传资料和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吸引大量群众前来咨询和观看。宣传人员一边向群众讲解如何使用灭火器、一边教群众如何识别假冒消防产品。提醒群众在购买消防产品时,厂商或销售商提供不出相应的手续和产品质检报告,则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在识别上确有困难,可登陆“中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验证或向消防部门咨询查证。另外,宣传人员还将印有火灾逃生方法、家庭消防安全须知的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讲解如何报警、如何逃生以及灭火器操作使用等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15日上午,鹿邑大队消防宣传人员在弘道苑广场开展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宣讲消防产品知识。活动期间,宣传人员在消防器材展示区向群众认真讲解各种器材装备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告诉大家在选购常见的消防产品时,如何从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产品上张贴的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判别消防产品的真伪优劣,并详细讲解了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消防产品知识宣传材料,告知大家需购买消防产品时要到正规商家购买,一旦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应尽快上报给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进行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项城大队联合市电视台录制“3.15”消防产品防伪宣传特别节目,向市民朋友进一步普及消防产品真伪辨别的方法。录制过程中,大队宣传人员面对镜头详细讲述了消防器材及应急照明灯等消防产品真伪辨别的方法及注意事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买消防产品时要仔细辨认,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采用正当手段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同时呼吁销售者销售正规厂家合格产品,自觉做到合法、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