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去年受理消费诉求35.93万件 将建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24.02.2016  22:50

  

访谈现场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马林青

  2月24日上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马林青做客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接受专访。

   2015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5.93万件

  马林青介绍,2015年全年,全省工商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5.93万件,首次突破30万,较上年同比增长33.7%,为“十二五”以来最高增速。其中咨询28.62万件,占比79.6%,投诉6.36万件,占比17.7%,举报9575件,占比2.7%。

  截至2016年2月22日,已处理投诉6.23万件,处理率97.96%,挽回经济损失2159.41万元。从同比增速看,咨询同比增长了39.0%,投诉与举报分别增长了18.0%和5.9%。

   汽车和家装建材等商品成投诉热点难点

  马林青说,根据不同商品服务类别的投诉量比重及同比增速情况综合考虑,2015年消费者投诉的十大热点难点分别为汽车、家装建材及装饰装修服务、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手机、电信服务、预付费、网络购物、网络接入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在商品投诉中,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排在前五位,分别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2.0%、20.6%、11.7%、10.1%、10.0%,共计74.4%。

  在服务类投诉中,居民服务、电信服务、修理维护服务、互联网服务、餐饮服务排在前五位,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20.3%、13.3%、8.9%、8.4%、6.4%,共计57.3%。

   今年将建立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马林青表示,2016年以“新消费,我做主”作为年主题,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他说,围绕“新消费,我做主”这一年主题,2016年省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抓宣传,力倡法治维权。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

  二是抓执法,强化质量监管。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抓信用,推动经营自律。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发布和利用,规范公布抽检结果的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发布抽检信息。

  四是抓调研,把握维权主动。强化消费领域监督,针对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新问题,综合运用投诉、体察、评议等监督手段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推动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五是抓机制,提升维权效能。探索建立跨境、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为消费者反映诉求主张权益提供便利。

   互联网等服务行业将作为重点领域监管

  马林青说,当前,在国家对经济发展实施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潜力将持续释放,消费必将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消费者诉求结构也将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进一步转型升级,工商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也进一步加大。

  他明确表示,一是今年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移动电话及配件将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商品。二是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假冒伪劣农资和商标侵权将作为重点监管领域。三是春节前后、“3•15”期间、农忙时节、“黄金周”、“双十一”购物促销季等时期消费者诉求较为集中,将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及相关消费者消费诉求处理力度。

  马林青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与维权实践中,加强与工商、消协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共同实现高效维权、社会共治的工作目标。(记者 刘成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