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地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17.03.2015  17:32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创建诚信、和谐、规范、繁荣、有序的消费和经营环境,3月15日上午,火车站地区管委会联同铁路工商分局、火车站工商分局、郑烟城南分局等职能部门分别在火车站东广场、兴隆街举办了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铁路工商分局、火车站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设立投诉咨询台,现场向群众传授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真假酒、真假饮品等商品的辨认识别方法;郑烟城南分局第三稽查队工作人员向对烟草感兴趣的群众指导真假烟的简单鉴别技术,并提醒前来咨询参观的市民在进行消费时提高警惕,仔细辨识,避免自己的消费权益收到侵害;站区卫生处、爱卫办向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提供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咨询和宣传。

  作为此次活动的分会场,火车站工商分局在兴隆街郑州国际小商品城B座门前也同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新《消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并有针对性的讲解在消费过程中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和谨防电信诈骗、网购诈骗、霸王条款等消费陷阱,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活动现场共展示假冒伪劣商品30余种,设置宣传条幅3条,宣传展板7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件、咨询15件。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条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台和投诉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现场消费咨询、投诉。同时结合日常生活的一些常见问题,现场为群众们讲解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以及如何进行维权,详细介绍如何辩别日常生活中假冒伪劣产品,对《食品安全法》、新《消法》、《关于制止和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让群众强化了自我维权意识,为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创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