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春节消费警示

17.02.2015  11:54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通过市电视台《法政在线》栏目、驻马店日报、映象网等多个媒体,提醒消费者春节消费要理性。

  一是春节旅游要合理选择出游方式。选择跟团出游的消费者应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线路、收费标准、观光景点、食宿标准等事项;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如果旅游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旅游部门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二是选购年货要注重质量与安全。春节期间,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经营场所。仔细查看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配料等相关说明,如发现所购物品有过期、变质等情况,应及时退换货。

  三是购物消费要谨防消费陷阱。节日期间,消费者要理性购物,谨防少数商家的虚假打折等促销方式。赠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四是合理规划预订,莫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消费者在选订年夜饭时,要看清菜单,将就餐的实际情况与事先约定的菜品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同时,还要了解收费项目,在结账时养成先查看、后买单的良好习惯。

      五是消费者在结账时须索要发票。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也是维权时最重要的证据。对明确表示拒开发票的商家,消费者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热线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