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提高消费维权水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3月15日,《中国工商报》2版刊发记者专访全国人大代表、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报道《提高消费维权水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访谈》。
提高消费维权水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访谈
“消费维权是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消费稳定增长,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马林青认为,促进消费、扩大消费,离不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去年以来,河南省工商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净化消费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马林青说,河南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作用,围绕百姓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热点,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工商局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大力推进12315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马林青认为,当前,消费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有效抓手,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素质的重要支撑。河南省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经济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要实现增长11%左右的目标,消费市场发展空间很大,消费者诉求结构也将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进一步转型升级。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部署要求,河南省把网络市场监管作为建设网络经济强省,促进产业融合,推动消费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举措。
超前谋划,落实以网管网,主动强化网络消费维权。河南省工商局牵头制定《河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落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针对网络购物投诉难,《河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引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维权,督促、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
创新手段,以信用监管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一体化”的要求,河南省工商局顺利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马林青说,工商部门要始终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需求、带动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增长作为重要任务,提高消费维权水平。
据他介绍,2017年,河南省工商局将积极围绕年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创新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支持各级消协组织履行公益性职责,及时约谈重点经营者,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