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消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30.12.2016  19:01

      12月23日,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消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郑州市金审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消法研究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及部分媒体等共80多人。
  会议由省消协副会长、秘书长、消法研究会秘书长王伟主持。会议上,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消法研究会会长赵中祥就消法研究会2016年作情况和2017年的工作打算向各位理事会成员进行了汇报。2016年消法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抓好消费公益诉讼研究;二、积极探索以“社会法庭”为平台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研究;三、开展“互联网+消费维权”课题研究;四,开展消费维权大数据运用课题研究;五、开展《河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修订的研究;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七、认真抓好消法研究会建设。2017年消法研究会将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紧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开展研究工作;二是发挥研究会智力库的作用,参与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三是为省消协与省高院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行合作提供法律支撑;四是开展消费领域公益诉讼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五是从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方面选取课题,进行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研讨会上,河南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消法研究会副会长乔志华、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消法研究会副会长高留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消法研究会理事张俊宇、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消法研究会副会长陆咏歌、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处处长、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左晓杰、河南省邮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马向娟、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申诉中心主任、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曹正刚、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翟小铁、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消法研究会理事毛同春等就公益诉讼线索及案件的收集筛选、诉前的证据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诉中的工作推进和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为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献计献策。
  最后,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消法研究会会长赵中祥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对消法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要补短板,研究成果要及时发表;二是要关注新兴的消费领域,比如网络消费;三是关于消费公益诉讼,要在今后关注热点、难点,提供可诉线索并加以研究。并要求会后对各位理事会成员的发言和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