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政积极助跑创业创新
一、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
(一)设立运作政府产业基金。2015年以来,浙江省大力推进政府产业基金设立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孵化期、初创期的企业,重点推进八大万亿产业创新发展和小微企业产业升级。经过全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积极运作,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1318亿元,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子基金444支,项目投资总额641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合计7860亿元。
(二)探索新型科技金融支持方式。实施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014年起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对市县政府投资的种子基金、设立的种子资金等进行配套支持和绩效奖励;2017年开始设立20亿元规模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三)完善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政策。每年安排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1.35亿元,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奖励、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助等;出资30亿元组建浙江省担保集团,推进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出台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对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二、支持创业创新示范载体建设,拓展创业创新发展空间
(一)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2016—2020年,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4.5亿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大平台建设,并通过创新强省产业基金与临安市政府合作组建总规模10亿元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基金,打造浙江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载体、大平台,汇聚创新资源创新要素。
(二)支持创业创新示范平台建设。每年安排1亿元,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浙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绩效给予适当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累计安排12.9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233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补助;积极参与浙大国家重大科技设施和重点科技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项目配套经费3.95亿元。
(三)支持创业创新基地(空间)发展。出台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财政政策,实行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政策;研究落实众创空间发展扶持政策,对全省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众创空间,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推进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对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9亿元;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对接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万元。
三、推进公共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一)支持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浙江省各级财政合计投入建设资金1.5亿元,实现了省平台、10个市“窗口”单位及42个产业集群“窗口”的全面互联互通,为全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业辅导等提供信息共享的资讯综合服务,每年安排7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等。目前该平台已集聚签约服务机构近8000家,推出服务产品18000多个,年服务中小微企业次数达到350万次。
(二)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2016—2017年浙江省财政累计安排9266万元支持市县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各类创新平台与载体为有创新需求的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服务,促进省市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小微企业服务券,市县可在浙江省财政下达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统筹一部分用于推广实施“服务券”,扩大财政资金受惠面,促进更好地提供精准有效的创业创新服务。
(三)强化政府采购示范作用。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鼓励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财政扶持力度,实施“浙江制造精品”首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创业创新;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政采云”平台的开发建设与推广使用,通过平台中的“中国制造精品—地方馆”建设及网上超市“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等制度创新,推动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截至2017年6月底,“政采云”平台累计完成采购交易额突破12亿元,被财政部列为全国首个“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
四、支持创业创新人才培育,保障技术创新要素供给
(一)支持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整合设立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团队专项资金,支持浙江省企业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资助期限内对每个团队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对引进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省级财政资助。2015年以来,浙江省财政共补助奖励资金1.89亿元支持45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
(二)支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筹措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千人计划”“海鸥计划”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截至目前,浙江省财政已对实际到岗的161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放奖励资金15.47亿元。
(三)加大创业促就业政策扶持力度。2015年以来,浙江省财政累计安排9.4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各地用于推动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2015年以来共有7521名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1127.1万元;会同省人力社保厅以两办名义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