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一审双报告”制度

23.08.2017  22:32

近日,济源市审计局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和全省审计工作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审计项目“一审双报告”制度,有效提升了审计质量。

一是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科室长组织召开审计项目总结分析会,审计组成员参加,重要项目分管局领导出席,对审计组织实施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分别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跨科室联合审计项目,各科室报送单项审计报告的同时,还要报送单项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三是各科室提供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要由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副组长、主审和廉政监督员签字背书,局领导担任审计组长的审计项目,也要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