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召开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省级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

20.07.2016  20:35

省商务厅召开内贸流通体制

 

改革发展省级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内贸流通工作部署,搞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了解、对接各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商务厅7月14日召开了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省级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传达了《省政府 办公厅 关于在洛阳等8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通知》及《试点方案》,听取了试点市工作打算和建议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商务厅高翔副厅长出席会议,并重点围绕试点“试什么、怎么试”提出了明确要求。洛阳等8个试点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试点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意义,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看待内贸流通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大胆试、自主改为遵循,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标,确定自己的重点任务和主攻目标,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成果,为全省内贸流通改革发展探索经验。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要强化三个观念,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属地责任观念。流通业的发展和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试点政策、平台赋予各市了,工作怎么做,戏怎么唱,主要靠落实好试点市的主体责任。各试点市要用好试点政策、平台,积极主动作为,争取突出亮点、创造经验。二是创新引领观念。创新是引领内贸流通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打破传统的东西,有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新的方法。既要支持技术创新,大力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更要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渠道创新、监管创新等,加快培育增长新动力和竞争新优势。三是结合实际观念。从过去大多数试点看,各地习惯于等着上面派任务、下指示,按照指定的模式和路径,依着葫芦画着瓢。由于各地内贸流通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统一改革突破模式,这次省里只提出方向性的目标和任务。各试点市要认真学习豫政〔2016〕30号和豫政办﹝2016﹞105号文件,结合实际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从“健全内贸流通现代化发展体系、创新内贸流通发展方式、强化内贸流通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流通管理体制”等5项试点任务中,选择1-2个方面作为重点开展试点工作,提出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报省商务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