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郑州出台推进复工复产用地措施

10.09.2021  13:52

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9月10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日前保障灾后重建推进复工复产用地的六条措施已经出台,将交通、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和民生重点项目纳入局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同时开辟“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推进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

其中,因持续降雨造成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防汛抢险设施和医疗、卫生防疫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

因灾急需建设的安置房及配套设施、抢险救灾及防疫物资储备等特殊项目,也可先行使用土地,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并按划拨方式加快供应。“属于永久用地的,在汛情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补办相关用地手续。”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而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压永久基本农田,“对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边建边批使用土地,在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此外,用地措施将优先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各地先行使用按“增存挂钩”核算的新增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统筹调剂解决。对因灾需要易地重建的工矿企业,鼓励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重建用地。

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清单的审批类项目,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所有审批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据介绍,所需纸质材料原件可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非核心材料不齐的,可采用承诺制、容缺方式先行受理,优先办理。

易地重建的工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其置换土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原址上重建的工业项目,在不改变土地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项目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对已出让的工业用地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因受灾情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竣工的,灾情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记者了解到,该局还建立8个工作专班,由16名县处级领导带队分包各区、县(市),切实做到灾后恢复重建与提高地灾防治能力相结合、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与提升土地保障水平相结合、与推进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相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市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坚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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