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07.03.2016  18:3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商务部将继续集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5月4日。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作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特色商品展、民族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要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文商联手等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应能力。要搭建内外贸融合平台,引导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出口商品与国内消费者对接。

   四、活动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选好重点市区和企业。各地要在全面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基础上,选定2个市(区)作为重点地区,每个市(区)选择10-20家企业,重点跟进,精心设计方案,密切跟踪效果,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 北京江苏 、浙江等地要积极与淘宝、京东、苏宁云商、我买网、1号店等电商平台协调沟通,号召电商平台与各地重点活动有效对接,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合推广的良好氛围。

  三要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机制化。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要组织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四要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请各地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商务部,包括重点地市名单、重点企业名单、拟开展活动内容等。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典型经验,于5月23日前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 市场运行司 李学勇、张豫军

  电话:010-85093745、010-8509384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 办公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