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119消防活动月”活动圆满结束

04.12.2017  19:40

今年是全国第26个消防宣传月。根据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第15号文件{豫防安〔2017〕}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第717号文件{教办安全(2017)}要求,我校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了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了统一思想、统一领导、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使我校2017年“119消防月”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7年11月2日上午,我校在金明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及微型消防站揭牌”仪式,副校长孙君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蔡志杰与会,保卫处总支书记刘宇主持会议。

孙君健要求学校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的发展势态,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宣传氛围,保卫处按照校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在校园内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通过微信群、校园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出浓郁的宣传氛围;邀请开封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员到校举办消防知识讲座五场,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了“四有能力”建设的成果;通过消防灭火演练,培养广大师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的能力和技巧。在所举办的四场消防灭火演练活动中,共有约近两千名师生参与或观看了活动;推动学校各二级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增强各二级单位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宣传月期间,已有11家二级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安装到位,相关消防员的培训工作也已同步进行,第二批二级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计划已经启动。

通过119消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消防保护意识和消防处置能力,培养了师生应对初起火灾的能力以及应对突发火灾的技巧,推动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