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首只小微企业金融债成功发行 总额50亿元

23.06.2014  09:30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洛阳银行5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日前认购完毕,标志着洛阳市首只小微企业金融债成功发行,同时洛阳银行也成为省内首家发行金融债的地方法人机构。

  据悉,本次债券发行分为两种,一种为三年期固定利率5.63%,总额45亿元;另一种为五年期固定利率5.75%,总额5亿元。本次发行债券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为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金融债是经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由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专项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是近年来国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批准发行的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发放。

  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行成本较低,募集资金的投放不占银行存贷比额度,缓解了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压力,释放有限的信贷资源,提高了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小微企业金融债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起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作用。(记者 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