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连续降雨业主地下室被淹 物业称按责赔偿

29.06.2015  15:48

  □记者 董楠

  本报讯“这是我家地下室第二次漏水了,包括电动车及米、面、油等,损失了5000元左右,现在已经维修了,但损失怎么索赔。”20日,洛阳市古城路泊林绿洲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向记者反映。

  “去年下半年,我们家地下水发生漏水,当时向物业公司反映过,由于漏水不严重,也没有进行维修。”王女士说,近几日连续降雨,家里的地下室又开始漏水,还造成了损失。

  据王女士介绍,19日,她正在外办事,接到物业电话称家里地下室漏水,而且水已经漫到地下室走廊里。“当时就赶回家清理,从地下室清扫出了8桶水。虽然物业已经进行了维修,但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20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家的地下室看到,地下室仍有积水,凡是地下摆放的东西无一幸免都被浸湿,距地面40厘米高的墙面有被浸湿的痕迹。

  记者发现,地下室水并非由房顶往下渗水,而是从地下室地面开始渗水。记者跟随王女士到地下室外部,看到楼房与地面接触部位已有裂缝,其中一处裂缝有50厘米,被塑料纸盖着。“这是地下室漏水后,物业找人来维修的。”王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处了解情况,润达物业泊林绿洲服务中心主任刘玉珍介绍说:“她是去年7月份后才来到这个小区进行管理,针对业主反映去年也有漏水情况我并不知情,但会去调查了解这件事。目前,地下室漏水原因已经找到,已经安排工程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经过调查王女士家的地下室内有排水管道,且该处有施工痕迹,由于没有对此处做防水层处理,才导致漏水,现已排除业主方责任。”刘玉珍说,下一步将调查漏水原因是建筑商还是物业方负责,查清后,将按责对王女士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