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公示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的委托,就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2014年10月24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院内,建筑面积为6906.9m2,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部分自筹;
工期: 18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3.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步骤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预算书 | 符合第五章“预算编制说明”的规定,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 投标报价:40分 其他评分因素: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50%+(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 织设计 (30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内容是否完整、编制是否合理 1-3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可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 1-3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科学完整、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能够保障工程质量要求 1-3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能够保障工程安全要求 1-2分 | ||||
环境保护管理 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完整、可行 1-2分 | ||||
节能措施 | 节能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1-2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可行,是否能够保障工期要求 1-3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设备资源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1-2分 | ||||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 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 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1-3分 |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1-2分 |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布置是否合理 1-3分 | ||||
四新技术的应用 | 应用是否合理 1-2分 | ||||
备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 |||||
2.2.4(2) | 项目管 理机构 (10分) | 项目经理承担类似业绩 (4分) | 2011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完成7000㎡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每份合同1分,最多4分。 (以评标时投标人出具的合同原件为准。) | ||
企业业绩 (3分) | 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7000㎡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每份合同1分,最多3分。 (以评标时投标人出具的合同原件为准。同一份合同在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中不累计计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3分) | 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齐全得3分,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复印件相对应,不对应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评标时投标人出具原件为评分依据。) | ||||
2.2.4(3) | 投标报价(40分)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的评审 (基本分30分,满分4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1%在30分的基础上加2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高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5%(不含95%)按每低1%在40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
2.2.4(4) | 其他因素 (20分) |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10)分 | 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量化后有高到低在1-10分范围内打分。 | ||
工期奖励 (5)分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1分,最多加5分。 | ||||
招标人综合评价 (1-5)分 | 根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考察情况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在1-5分范围内进行综合评价。 | ||||
| 投标人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 ||||
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 | 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以上(含五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的汇总后,取所有评委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
3.2.6 | 评标办法的解释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办法产生歧义,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有分歧时举手表决。 |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9-60698005
代理人: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7520763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