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字画玉器遭警方扣押后失踪 为寻回奔波25年
□记者 魏朝林 陈沛 实习生 米霞霞 文 记者 吴国强 摄影
核心提示|1990年3月,一幅据称为唐伯虎所作的《卧虎图》和一只玉镯,在被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洛阳东站公安派出所扣押后,遂不见了踪影。25年来,当时携带玉器字画的洛阳市伊川县彭婆乡人孙跃成,一直在为此奔走——讨要、起诉、被起诉。然而,时至今日,东西说是丢了,赔偿仍未见到,他还没得到想要的结果。
讲述
贵重字画玉器被警方扣押后,“丢了”
7月30日,大河报记者见到了孙跃成,他告诉记者,当时被扣押的玉手镯是家传的,唐伯虎的《卧虎图》则是本家叔叔抵账给他的。
孙跃成说,1988年在他回老家彭婆乡时,本家叔叔孙德宏由于急需用钱,借了他8000元钱,“孙德宏的爷爷是清朝武举人,他家有一幅唐伯虎的画,给我用来抵账”。
孙跃成得到画之后,立即去洛阳市找行家对其进行了鉴定,结果为真迹。1990年3月,他与朋友带着一些玉器字画准备去郑州看看市场行情。在准备上火车的时候,因洛阳铁路公安处民警怀疑二人走私文物,将他们收容审查。此后,在证明自己并非走私文物后,警方归还了部分扣押物品,但《卧虎图》及玉镯却并未归还,警方给出的回复为“没收了”。
从1990年到2005年,孙跃成不断向洛阳铁路警方讨要这两样物品。2005年1月24日,洛阳铁路公安处终于给了回复——丢了!回复中还提到,洛阳东站派出所副所长高建家和民警牛玉杰因没有按规定管理,致使所扣的一幅虎画和一只玉镯丢失,且高建家以洛阳东所的名义给孙跃成出具的“玉镯、古画上缴”的凭据属于弄虚作假行为,前者被行政记过,后者被行政警告。
官司
三次审判,铁路警方均败诉
孙跃成拿到答复后,当年就将洛阳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经过一审和二审,孙跃成均胜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洛阳铁路公安处赔偿他159.5万元人民币。随后,洛阳铁路公安处以证据不足、程序不当等理由向洛阳市中院提起申诉。当年9月14日,洛阳市中院中止了原判决的执行,该案发还瀍河区法院再审。
今年4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最终,瀍河区法院判定,被告洛阳铁路公安处在1990年3月27日扣押原告物品不返还的行为违法,判决被告赔偿“第三人”“虎画”损失1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赔偿孙跃成玉镯损失22万元人民币,追讨物品损失15万元人民币。宣判后,三方均不服判决,同时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