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环保局原副局长受贿173万 获有期徒刑12年半

24.10.2015  10:31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赵强)洛阳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张广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介绍、安排工程,为请托者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请托人贿赂173万元,近日被宜阳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追缴张广道违法所得17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昨天,省纪委网站通报了张广道受贿案情。

去年12月,张广道被洛阳市纪委宣布接受组织调查。案发后,张广道的亲属向检察机关退缴了180万元。宜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广道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鉴于有退赃的可酌予从轻和索贿的可从重处罚的情节,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曾任洛阳市环保局副局长

为他人介绍、安排工程谋利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