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提前2个月完成

13.08.2016  21:07

  □记者 章杰 通讯员 赵亚虹 翟倩然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要求,洛阳市在2016年10月底前拆改42台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的任务已提前完成。

  为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集中供热或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共42台已全部拆除。燃煤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清洁能源改造原则上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