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成立河南首家消费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室

21.05.2018  02:22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投诉到消协后,调解结果对经营者不利的时候,个别不良商家就会扔下一句话:“你们去告我吧!”这样的情景将在洛阳消费维权历史将会画上句号。2018年5月18日,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费者协会共同举办的“河南省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试点工作观摩会暨洛阳市涧西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在洛阳市涧西区工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随着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宝、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志伟、洛阳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室主任任胜利共同揭牌。河南首家消费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室——洛阳市涧西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建立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在洛阳拉开了序幕。
  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王志伟表示,洛阳市涧西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的揭牌成立,是洛阳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突破和新开始。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妥善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加强与法院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和推动作用,促使消费纠纷的解决更加便捷、高效、专业、权威。
  启动仪式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宝介绍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所依据的原则,并就有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他讲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就是把消协的消费纠纷调解与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进行有效的对接。能调解的消费纠纷就由消协进行调解解决,不能调解的则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入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进行裁判。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来解决人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对于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发挥了巨大作用。
  来自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崔自力教授代表新聘任的5名洛阳市涧西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作了“忠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的庄严宣誓。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伟表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是一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公众福利的创新型工作。通过构建符合人民法院职能特点和消费维权规律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指导、保障和制约,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共同为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诉调对接”是当前司法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种解纷形式。即通过消费纠纷调解和司法调解、审判的有机结合。这一途径,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消协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各自优势,提高调解解决纠纷的效率;又将消协组织的消费纠纷调解与法院的民事诉讼审判有机地结合和对接,实现调解、诉讼的无缝对接。将诉讼与调解相结合,能调则调,不能调则判,以最大效益解决纠纷的一种功能互补和程序衔接的综合协调解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