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8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平安校园”

26.09.2016  11:02
  近日,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报,命名表彰112所学校(含高等院校)为省级“平安校园”。洛阳市8所学校获此殊荣。分别是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偃师市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东升第二中学、西工区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市第四十八中学、洛阳市实验小学、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实现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河南的奋斗目标,按照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行业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2015年,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洛阳市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事件、事故的发生,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设平安洛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