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拿出1815万元奖励优秀企业家

05.08.2014  09:33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洛阳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表彰奖励2013年度洛阳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的通报》,对2013年度符合洛阳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共计奖励资金1815万元,由市财政承担。据了解,该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这也是洛阳市首次出台的主要针对企业家实施的奖励政策。

   5个奖项花落38家企业、3个单位

  据了解,2013年年底,洛阳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在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质量品牌、上市融资5个方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奖励。获奖企业和企业家,由洛阳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评定。

  经过评定,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研究确定: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获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得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等19个企业和洛阳师范学院等3家单位的7个创新平台获得创新能力突出贡献奖;中船重工第七二五研究所获得产品质量突出贡献奖;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上市融资突出贡献奖。(注:获奖企业有重复,共38家)

  对于获奖企业,洛阳市将分别授予“洛阳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企业法人代表将获得“洛阳市2013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企业法人代表(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含班子成员或管理层)予以资金奖励。

  据介绍,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是洛阳市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调动广大企业家规范企业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注重质量品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的重要举措。

   每个奖项获得者按不同类别分级给予奖励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5个奖项,除了符合统一标准外,各奖项的评定和奖励都有单独的评定标准和奖励方式。

  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要求参选企业考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实现税金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划分5个类别,选取其中的“佼佼者”进行奖励。

  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按照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投资额划分三个类别,年度实际完成额占年度计划投资额投资比例相同时,完成投资额较高者排名靠前。

  创新能力突出贡献奖:对国家、省新认定或批准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按认定平台的级别分别对企业法人代表奖励30万元、10万元。

  产品质量突出贡献奖: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或个人,对获奖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获奖个人奖励60万元;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个人,对获奖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获奖个人奖励50万元;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对企业法人奖励30万元。

  上市融资突出贡献奖:企业成功上市的,对企业法人代表奖励50万元;企业通过股票市场或债券市场实现融资超过1亿元,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洛阳市的,对企业法人代表奖励30万元。 记者牛洁通讯员吕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