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获得文化部、财政部共同颁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牌匾

28.10.2016  23:33

10月26日,洛阳市副市长魏险峰带队参加铜陵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并代表洛阳市获得文化部、财政部共同颁发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牌匾。

洛阳市于2013年10月取得第二批创建城市资格,周期是2013年至2015年。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洛阳市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示范区创建72项验收指标,洛阳市优秀率达90%、达标率达10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2016年上半年,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入国家验收阶段。整个验收包括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过程管理考核、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检查和集中评审五个环节。1月14日,洛阳市制度设计研究课题顺利通过文化部评审验收,实现“开门红”。4月1日至15日,文化部对创建城市进行了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4月25日至28日,文化部对洛阳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洛阳市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5月16日,洛阳市顺利通过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集中评审,成绩在中部10个创建城市中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