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纪委“零容忍”态度惩治“蝇贪”
26.12.2014 08:48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小官巨贪、“苍蝇式腐败”备受老百姓诟病。昨天,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获悉,针对“苍蝇式腐败”,洛阳市纪委职能部门、案件室可直接查处。3月初以来,洛阳市查处村支书、村委主任229人。
记者从洛阳市纪委了解到,洛阳在县(市、区)、镇(街)、村(居)集中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固定资产投资、征地拆迁补偿等11个方面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蝇贪”。这次专项治理该市所列入台账有关案件,大部分由涉及县(市、区)纪委查处,少部分重要和疑难复杂案件由市纪委职能部门、案件室直接查处。
据介绍,今年7月份,针对偃师市府店镇寨孜村部分村干部涉嫌贪污本村汽车运输费、集体土地补偿款等群众两年来多次上访的情况,洛阳市纪委信访室组成专案调查组直接取证。只用30天时间,即查透查实了该案件。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村委会主任分别受到了撤职、留党察看和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
据悉,3月初以来,洛阳市共办结有关案件35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1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81人,村支书、村委主任229人。移交司法机关1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47.1万元,退回群众应得款项369万元。此外,洛阳还建立行政村(社区)重大事项听证、乡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等七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预防基层尤其农村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樊欢欢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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