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

17.12.2018  19:02
      12月14日,受省政府委托,省水利厅组织对洛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行政验收。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副厅长杨大勇,洛阳市政府刘宛康市长、王军副市长,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技术评估单位有关专家等参加验收。
      验收组实地查看了洛河瀛洲桥湿地公园、洛河水系综合整治示范段、伊水游园湿地公园、兴洛湖公园,观看了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专题片,听取了试点工作进展汇报和技术评估情况介绍。验收组认为,2013年洛阳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全市上下以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为总体目标,以“四河同治、三渠联动”为着力点,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截污治污、水系连通、河道治理、景观提升、湿地保护等83项工程,形成了“水系为韵、生态洛阳”的生态水系新格局,理念先进、成效显著、特色突出,一致同意通过行政验收。至此,我省郑州、洛阳、许昌、焦作、南阳等5个国家第一批、第二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全部于2017、2018年两个年度验收完毕。
      刘正才充分肯定了洛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希望洛阳市以此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水同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小浪底南岸灌区建设,切实抓好河长制落实、地下水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构建水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为建设美丽河南作出不懈努力。
      (来源:水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