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买房子后发现没预售证 欲退房遭拒

26.08.2015  08:38

  □记者 樊雪婧

  本报讯 “房子买了3个多月了,贷款一直办不下来,一查才知道,开发商连预售许可证都没有。”昨日,市民余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她买了没预售许可证的房,想要退款却被开发商拒绝一事。对此,洛阳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预售许可证相当于商品房的“出生证”,买房前最重要的就是查看所购楼盘有没有“出生证”。

   事件交钱后发现房子没预售证,欲退房遭拒

  昨日上午,在位于开元大道的洛阳鼎盛国际售楼部,大河报记者见到了余女士,她告诉记者,5月中旬,她购置了鼎盛国际6号楼的一套房子。“当时参加1万抵5万的活动,按揭也有优惠就付了首付款。”她表示,付款时因未开具预售发票,她就有些疑虑,但置业顾问表示将来会统一开具。

  但3个月过去了,贷款始终没能办下来,问后才得知,原来自己买的房子没办理预售许可证,不仅无法办理贷款,而且如果一直办不下来,房产证也无法办理。“5月份买的房,现在都8月份了还没办好,到底啥时候能办好呢?”于是,余女士想到了退房,可她的要求却被开发商拒绝了。

  昨日,记者联系了鼎盛国际的开发商国鼎置业公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卖房时都跟业主说了,并没有隐瞒没有预售许可证的事。“现在要求退房,需要跟公司进行协商。”至于如何协商,她表示“现在还没有结果”。

  走访中,记者发现,余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在市区多个售楼部,均存在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却已经预售房屋的现象。对于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不会主动提及,但当问及是否具备时,多表示“将来一定会拿到的,不必担心”。

  随后,记者来到洛阳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经查询,鼎盛国际6号楼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将对鼎盛国际项目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暂停销售。

   说法没预售证,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对此,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必须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他介绍说,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五证齐全,即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老百姓买房前,一定要看所购商品房的手续是否齐全,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负责人说,如果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是无法办理按揭手续的,而且一旦开发商违约,会给购房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此外,购房者不仅要看开发商的预售证,还要查清楚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利用前期开发房屋的预售证充数。“预售许可证是按项目楼号颁发的,每一栋楼都有自己的预售许可证,市民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余女士的情况是,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就和市民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按规定应认定无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确实涉嫌违规售房,市民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及首付款。“但退还房款一般都比较难,房管局无法强制执行,市民想拿回房款,往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

  此外,该负责人也坦言,查处商品房无证预售,最难的是收集售房的证据。“以前就有购房者为享受低折扣购房,拒绝提供交款收据。”他建议,发现或已经购房的市民,最好能持违规销售的收款票据或其他证据,到房管局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也可拨打举报电话0379-6320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