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明红线底线  严肃党规党纪——洛阳市档案局出台“六禁、四严、五不准”规定

01.09.2017  02:03

 

亮明红线底线  严肃党规党纪

——洛阳市档案局出台“六禁、四严、五不准”规定

 

近日,洛阳市档案局按照《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修订出台了“六禁、四严、五不准”规定,给各级领导干部亮明“红线”,为全体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作风修养划出了明确的“底线”,使大家知“底线”、不越“红线”。

六禁”即:严禁索取或接受县区档案局(馆)和档案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等财物或者旅游、健身等娱乐性活动安排。严禁干预插手县区档案局(馆)和档案管理服务对象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物资采购等活动以谋取个人利益。严禁借目标考核、档案验收、执法检查等公务活动之际,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利用业务宣传咨询、技术保障服务、整理开发利用等工作时机向工作或服务对象违规进行有偿服务,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权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为配偶子女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利用职权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将这种费用转由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报销。

四严”即:严格履行自身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规定,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聊天、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规范自身“八小时”以外行为,净化朋友圈,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严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科级以上干部尤其是县处级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五不准”即:不准消极怠工、不作为乱作为,贻误科(室)和全局工作,损害全局形象。不准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搞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非法和非组织活动。不准搬弄是非、揽功诿过,搞无原则的纠纷或者沽名钓誉,诽谤诬陷组织和他人。不准向科(室)、局领导以及关联人输送不正当利益,以及进行可能影响公务的请客送礼等不当行为。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向基层或分管领域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单位或个人敛财。

结合“六禁、四严、五不准”规定的出台,围绕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和纯洁性,市档案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活动。通过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正风肃纪、强效提能,有力的推动了单位健康快速发展。(纪检组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