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林业局被洛阳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4.09.2014  17:55

  近日,从“洛阳平安建设表彰会议”上获悉,洛阳林业局被洛阳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市林业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市)森林公安局建立国有林场和重点林业单位警务区,将国有林场和重点林业单位全面纳入民警日常警务工作的视线范围,建立起林区新型治安管理防控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森林公安警务区23个,基本覆盖了全市国有林场和重点林业单位。二是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跟踪整改;对屡教不改或不履行整改的取销木材加工行政许可。三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013年3月,省护林防火指挥部专门发出《关于洛阳市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情况的通报》,对我市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四是不断加大对各类林业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林业管理秩序。在我们不断努力下,全市涉林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林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爱绿护绿意识蔚然成风。五是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和候鸟迁徙季节开展专项整治,切断野生鸟类进入市场的非法渠道,防止疫病感染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