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2014年惠农政策相继出台

16.06.2014  20:49

近日,洛阳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国家、省关于高招、中招、中职等方面相关惠农政策的同时,洛阳市教育惠农政策相关措施也相继出台。
  
  一是2014年洛阳市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63936.8万元,其中:免费教科书资金7492.6万元,公用经费3989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571.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资金11979万元。该市农村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530元/年提高到590元/年、初中由原来的730元/年提高至790元/年。
  
  二是2014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10632万元,保证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小学生的营养改善需求,补贴每人每天3元。洛阳市栾川、洛宁、嵩县、汝阳四县农村学生享受。
  
  三是为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洛阳市公共教育体系,并和城市孩子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2014年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奖励资金1156万元,重点用于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补充公用经费。
  
  四是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洛阳市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音美设施等基本达标,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该市于2010年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三年来共投入2275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四个方面的支出需要:一是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等器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二是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三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学生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四是为农村薄弱学校每个班级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