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教育救助资助工作

29.08.2016  20:33
  近期,洛阳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教育救助资助工作。      一是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平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3至6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每生每年平均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2016年已发放158.12万元资助金,3953名幼儿受到资助。      二是义务教育。洛阳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四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初中学生中招报名考务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寄宿生按不低于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在洛宁、栾川、汝阳、嵩县4个贫困县实行国家营养餐计划,每生每天补助4元。      三是普通高中。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2016年已拨付助学金2339.1万元。      四是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2016年春节,已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1386.2万元,8842名学生受资助;拨付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3930万元,45999名职业学校学生免交学杂费。同时,协调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洛阳科技职业学院两所高职院校和部分中职学校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免费培训,提供就业支持。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