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23.06.2014  20:09

为加强洛阳市学校校舍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2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洛阳市教育局在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幼儿园)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排查结果,联合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处组成2个安全鉴定小组,于6月19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市直学校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此次安全鉴定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94年以前的所有校舍(包括教学和生活后勤用房)和市直学校自查出的危房。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当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