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03.08.2016  20:09
  近日,洛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意见》,同时提出了8项主要举措:一是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建立教师宣誓制度,深入开展“洛阳最美教师”等评选活动。二是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自2016年起,通过师范院校招生指标定向到县(市)农村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对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助)政策。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范围的设岗县(市),义务教育阶段补充教师计划全部用于补充特岗教师。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按照农村教师每月补助200元至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助300元至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助500元的标准,对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四是教师编制对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学校予以倾斜。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六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七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选拔培养3000名县级以上乡村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